人民日报评比特币 不具备货币“法定地位” 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
小熊在线 有毒的西瓜 | 2021年03月24日
人民日报评比特币 不具备货币“法定地位” 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 ......
3月24日,人民日报发文评论称,应用前景不明,市场波动巨大,比特币冲高,风险要当心。比特币并不具备货币“法定地位”,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。对于比特币的性质,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。
2013年,中国人民银行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印发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: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。从性质上看,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不过,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,普通居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。监管部门还明确表示,从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,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、较高的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。
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再次强调,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、“虚拟货币”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,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,不得为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
